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805425的网友留言咨询:领导您好!请教两个问题:一是:公司注销后,如果社保账户不注销的话,员工的保险是不是还可以继续缴费?直至社保账户注销后才不能继续缴费,是吗?二是:公司注销后还能不能给员工办理失业?比如说注销后的半年内。烦请领导能帮我详细解答一下,万分感激,谢谢了!
烟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对此回复:您好!感谢您对社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根据上述规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与员工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和社会保险减员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不能再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失业的问题,建议您具体咨询失业保险,电话:6905309。
本文地址:http://www.nmmfb.com/wenda/156999.html
人
广东省财政厅厅长曾志权在昨日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广东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报告显示,2013年全省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075.54亿元,收入...[查看全文]
目前赋闲在家的围棋职业五段曹恒廷,16日发了一条长微博,题为《职业运动员社保远不如农民工》,吐槽自己作为签约棋手却不能享受应有的社保待遇以及拿到部分欠薪,揭开了一...[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