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直住房公积金转移程序
一、职工申请:职工凭转移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审核:单位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连同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提交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三、“中心”审批:“中心”审核转移单位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和单位印鉴、转移通知书的填写、金额等是否准确,并进行审批。
四、办理转移:符合条件准予转移的,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省直范围内的,由业务科直接办理转移,其他由会计科办理转移手续。
本文地址:http://www.nmmfb.com/zhishi/gongjijin/31096.html
人
近年来,社会办医确实成为社会资本的投资热点,并得到政府的倡导和支持。从医改的角度看,这又似乎又被当作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有效路径:不是说看病难吗?那就多办医...[查看全文]
本报讯 近日,网络有传言称:“中国社保缴费全球最高”。据此,《人民日报》邀请其各驻外记者调查部分国家的社保支出与国民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全世界173...[查看全文]